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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院须知

时间:2023-12-01 15:20:50 点击:0 作者:凤台县中医院

尊敬的患者及家属:

您好:欢迎您入住本病区。为了给您提供一个良好的住院治疗环境,保证诊疗护理工作顺利进行,便于早日康复,请您及家人务必了解并遵守以下规定:

一、入院时:

1、请您提供身份证。如果您是医保病人(城镇医保、居民医保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)请出示相关医保卡并确认已在入院处划卡登记,人证统一,否则本院无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。

2、您需要准备的个人生活用品:脸盆、餐具、洗漱用品。不必带过多的物品,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,严禁将危险品带入病房,护送人员不超过2人。

3、护士站将根据您的病情安排病室及床位。告知您的主治医生和责任护士。遇有紧急情况或需解决问题请及时与护士站联系。

二、住院期间:

1、病人的活动范围应限于医院范围内,请勿外出,以防意外。确有情况需要离开医院须由陪护人办理请假手续,征得医生同意后,方可离开医院,并在规定时间内返回病区。私自外出者后果自负。

2、病人请不要自行邀请外院医生会诊,不要私自购买和服用药物。如确因病情需要使用,应主动告知并征得医生同意,否则由此发生的药物副作用而损害病人健康等一切后果由病人自负。

3、为了保证医疗护理的安全,尊重患者的隐私权,不得自行调换床位,病人及陪客未经许可,不得进入诊疗场所,不得翻阅病案及有关记录,不得擅拿办公用品及医疗用品。如需复印有关记录,需按规定手续办理。

4、住院病人饮食遵照医师的决定,院外送食物需经医师的同意方可使用。

5、医保病人自费药品、诊疗项目,医生会向您告知,请您签字认可后方能进行治疗。

6、病区内提供开水,请从护士站领取水卡,自行去水房打开水,勿使用热水袋,确需使用前应告知护士,以免烫伤。请不要随地倾倒污水污物,以免滑倒。

7、病区系消防重点区域,为了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,严禁使用电炉、电饭锅、电热杯等电器,严禁吸烟。

8、病区内提供的公共设施及其他物品,请倍加爱护、仔细使用,若损坏将根据医院规定按价赔偿。

9、为了不影响您的治疗,请按时缴纳医疗费用,且所有费用必须交出入院处。若需了解费用使用情况,可于下午16:00后到护士站查询。

10、住院期间,请您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。

三、探视陪护制度:

1、请遵守作息制度,病房作息时间:7:00早餐;12:00~14:30午休;17:30晚餐;21:30熄灯。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与安静,勿大声喧哗。

2、上午8:00~11:00为查房和治疗时间,谢绝探视。探视时间为每日下午14:30~18:00,每次探视限2人。危重病人需经医师同意,允许一人留陪。四、出院事宜:在离院前,病人或病人家属请到记账处办理出院手续,方可离院。

五、医院行风建设规定,医务人员不准接受患者的“红包”、物品或宴请,请您务必协助并监督落实。如果您对我们的服务存在异议,可向医患沟通办公室联系,投诉电话:8683555。请您仔细阅读并主动遵守。谢谢您的合作!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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